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Support Center,以下简称“TISC”),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推广的公共服务项目,旨在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持。其核心目标是帮助科研机构、企业等用户提升技术检索能力,缩短技术研发周期,降低创新成本,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在华TISC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和WIPO共同评估认定,各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科技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公共图书馆、高校和研究院所图书信息机构以及承担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市场化机构等各类型法人单位均可申报建设成为TISC机构。
申报条件
(一)服务内容和发展方向明确,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运营时间满5年,经营状况良好。
(二)组织管理机制完善,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体系。
(三)具有知识产权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源、数据库、信息分析工具和基础设施,具备运用资源和工具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能力。
(四)拥有专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人员业务素质强,应具备信息检索及信息服务工作经验并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信息培训。
(五)连续2年以上无投诉、惩戒和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申报材料
(一)TISC候选机构推荐表(见附件);
(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明;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四)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五)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遴选程序
(二)地方推荐。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服务能力强,服务对象广,服务链条全”的申报单位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遴选确定筹建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基本条件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和建设布局需要,综合考虑评审意见、区域布局、类型分布三方面,本着“质量优先、兼顾平衡”的原则进行初步遴选,提出TISC候选机构名单,与WIPO主管部门对候选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共同确定TISC筹建机构名单、类型及其服务内容。
筹建、认定及运行管理
筹建:
TISC筹建机构筹建期一般为1年,启动筹建1个月内各机构需提交筹建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建设,提供相应服务。
认定:
筹建期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TISC筹建机构的整体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由WIPO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为筹建机构授牌,正式成为TISC承办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TISC承办机构签署服务协议,进入运行。
TISC承办机构需在授牌后1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运行方案。对评估不合格的筹建机构保留筹建资格,进入下一轮筹建和评估认定,若仍不合格,则取消其TISC筹建机构资格。
运行:
实行运行周期管理,以3年为1个周期。运行期内,TISC承办机构需切实履行服务协议,按照建设运行方案推进TISC建设和运行,按年度提交运行报告,并在3年运行期满前2个月提交总结报告。
TISC承办机构运行3年末,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经评估合格的,继续保留TISC承办资格;评估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