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主要是针对实用新型专利,因为发明专利一直以来授权率就不高,这里就没有必要讨论了。针对实用新型,过去大家认为,随便写写,实用新型必然授权,因此,对实用新型不屑一顾或者认为价值低。但随着国家多次强调创新,专利管理部门也在强化实用新型的价值,提升实用新型价值,使之能为经济服务,那么,就存在打击低质量申请的实用新型的必要性。正是在大环境下,随着时代发展需要,对实用新型提出了更多更高要求。而实用新型将会提升到什么高度,或者将来走向何方,目前没有公告,但笔者认为,很有可能会向发明靠拢,但灵活性高于发明专利,具体我们拭目以待。
目前,实用新型的审查期限,从过去的最快2个月、3个月,已经发展6个月能审查发文,就不错了的状况,朋友圈很多同行直接发图,称实用新型审查周期8-14个月,基本上要赶上发明专利了。这种说法具有代表性,因为大家从申请日推算即可。所以,出现了以下审查周期的数据曲线,告诉大家,如果新申请实用新型,几乎就得提前一年准备了,那种年中申请年底用,就有些被动了。至于原因,显然是与当前申请量大有关系,还有就是审查员慢也有关系,那么为什么审查员慢,是因为审查意见明显增多!因此,审查时间越长,审查意见就会越多,授权率显然降低!具体多少,目前没有数据,我们无从统计。结合当前实用新型审查周期和授权率问题,过去那种包授权的方式,值得思考了。今天笔者在朋友圈中看到了一份貌似内部文件,是关于低质量专利申请问题的,没有标明出处,但笔者似曾相识,因为在2013年、2015年都出现过打击批量、低质量专利申请的情况,且不限于实用新型,对发明专利也出现过类似方式,引导专利申请向良性发展。笔者大致整理了一下,以供参考,避免落入低质量申请情形。
具有以下特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确认为低质量申请的可能性较大:(1)非正常申请工作组提供的相关低质量申请线索,以及初步审查中积累的有关发明人、申请人、联系人(黑名单)线索。(2)申请的主题名称为生活领域的常见物品名称。(3)权利要求技术方案极其简单或保护范围过大、或者是现有技术的简单拼凑。(4)说明书中发明内容、具体实施例和权利要求的内容基本相同(三位一体)。(5)说明书附图结构非常简单或不符合制图规范。(6)属于低质量申请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例如IPC分类A、B. F部下面的一些小类。(7)短时间内集中提交的数量较大的批量申请,申请主题相近或撰写方式简单雷同,例如中小学生、医疗器械等方面的批量申请等。 此外,在E系统中已经打有低质量申请标记以及有4、5星级机检推送报告的申请,均属于疑似低质量申请的范畴。
此外,随着专利审查智能化推行,越来越多的实用新型专利,甚至有发明专利的审查,是由机器检索完成,因此,对于新颖性的审查,特别是实用新型中新颖性审查力度加大,对比文件也增多,应当引起重视。很多同行的审查意见,直接被套用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被驳回,这也是对付低质量申请的重要条款,特别是一些框图类申请、模块类申请、含有简单已知电路的生活类申请,以及其他情形的说明书未充分公开的低质量申请,直接下了第26条第3款适用性意见。此外,对权利要求为功能性限定以及保护范围过宽的申请,以及是否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以及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是否具有实用性,等等,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下审查意见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用新型专利撰写和申请需要避免的。在国家大力提倡科技创新,科技强国的大背景下,在中美贸易大战、芯片大战等等背景下,再来看专利这一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媒介,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当知识产权逐渐成为强者的武器的时候,我们回过神来看专利层面的这些情况变化,就会发现,这些都是大势所趋,唯有不断跟随改变,才能更好地迎接未来,已经到来的6月,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