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业奖,是2005年由科技部批准, 中国发明协会设立,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注册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下设人物奖、成果奖、创新奖和项目奖四个子奖项,发明创业奖自设立以来,为国家发明创新、科技发展、优秀人才推选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了一批优秀人才和项目,有力的促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和发明创新事业新发展。
其中,发明创业奖·创新奖的设立旨在奖励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发明项目,以促进知识产权双向转化,为助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服务。
下面,本文依据2025年度最新申报条件、提名要求、提名程序、材料报送等方面进行介绍,以供各申报单位参考!
1、以技术发明为导向,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形成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具有首创性的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
2、报奖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经实施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三年内获得发明创业奖创新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专家提名
1.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
2.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
3.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每人可提名3项;
4.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
5.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
6.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
7.2018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
单位提名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提名,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通过本次活动充分挖掘原创性、颠覆性项目和民间优秀发明项目,非职务发明人通过各地发明协会提名。
1、本奖项提名应由提名单位或专家向中国发明协会提出申请,将提名申请表发送至zgfimxhcxj@163.com,由中国发明协会发放注册号和密码。
2、提名公示。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3、请提名单位(专家)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专家本人签名。
本次奖项申报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候选人需在提名系统填写《发明创业奖创新奖提名书》,提名书及附件完成填报后请提交,提交后下载打印带有水印的《创新奖提名书》,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上传至提名系统,附件无需再次上传。
1.专家提名需请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协助进行公示,并在系统上传公示结果。
2.单位提名需在系统上传提名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列表。
3.涉及药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农药等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的项目,以及国家特许行业应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作为附件上传。
2025年3月1日至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是对"发明创业奖·创新奖"的简要介绍,若各相关单位及发明人有意深入了解奖项详情或需要专业申报服务,欢迎随时与科沃园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