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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电正式起诉广东电信:未获授权播放央视节目 涉嫌不正当竞争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14
      6月12日,根据广东广电网络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广东电信涉嫌不正当竞争,非法传播央视3、5、6、8频道节目行为,2018年6月1日,广东广电网络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等材料,正式对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提起反不正当竞争诉讼。

      广东广电网络称,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电视台授权3、5、6、8(高、标清)频道节目版权管理的直属单位。经央视授权,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享有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加密电视信号转播经营权,任何视频网站、IPTV不得侵权播出。在广东省内,中广影视卫星公司将央视3、5、6、8(高、标清)这四套节目的转播权独家授予了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除广东广电网络外,广东省内其他所有视频网站、IPTV中播出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均属侵权行为。

    广东广电网络称,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在未获授权情况下在IPTV传播央视3、5、6、8节目涉嫌不正当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在世界杯播放安排出炉后,据媒体报道,广电总局发布相关文件称,2018年世界杯比赛不允许在互联网电视平台上进行赛事的直播和延时播出,否则均属于违规。


      互联网电视平台不得从事直播服务并非新规,早在2011年,为了规范互联网电视盒子行业,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181号文,即《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该文对互联网电视的业务、内容和运营都进行了规范。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以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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